瑞迪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录取原则?第一志愿中三个专业顺序有影响吗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09年渭南师院招生简章
渭南师范学院2009年在陕西省招生计划一览表(本科)
专业代号 专业 科类 合计 陕西计划数
01
经济学 文史 90 79
02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65 41
03
教育学 文史 30 24
01 教育学 理工 30 27
04
教育技术学 文史 30 23
02 教育技术学 理工 30 25
05
人文教育 文史 50 44
03
科学教育 理工 50 46
01
体育教育 体育(理) 60 52
06
汉语言文学 文史 130 88
07
英语 文史 90 54
04 英语 理工 30 28
08
日语 文史 30 23
05 日语 理工 30 26
09
朝鲜语 文史 30 19
06 朝鲜语 理工 30 27
10
新闻学 文史 50 47
11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文史 50 42
01
广告学 艺术(文) 34 14
01 广告学 艺术(理) 15 10
广告学 艺术(不分文理) 11
02
音乐学 艺术(文) 141 91
02 音乐学 艺术(理) 14 4
音乐学 艺术(不分文理) 25
03
音乐表演 艺术(文) 43 16
03 音乐
表演 艺术(理) 7 2
音乐表演 艺术(不分文理) 10
04
美术学 艺术(文) 145 94
04
美术学 艺术(理) 27 21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18
05
艺术设计 艺术(文) 164 96
05 艺术设计 艺术(理) 26 15
艺术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30
06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艺术(文) 34 15
06 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 艺术(理) 13 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13
07
动画 艺术(文) 68 40
07 动画 艺术(理) 20 13
动画 艺术(不分文理) 12
08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56 33
08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理) 21 11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23
12
历史学 文史 50 41
07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130 94
08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50 45
09
物理学 理工 80 36
10
化学 理工 120 86
11
应用化学 理工 80 74
12
生物科学 理工 50 43
13
地理科学 文史 30 25
13 地理科学 理工 30 25
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工 80 74
15
材料化学 理工 50 36
14
心理学 文史 28 25
16 心理学 理工 32 24
1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 50 41
1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90 79
1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50 45
20
网络工程 理工 45 39
09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 35 20
09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理) 14 10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11
15
市场营销 文史 30 24
21 市场营销 理工 30 26
22
财务管理 理工 50 49
16
人力资源管理 文史 60 56
23 人力资源管理 理工 30 23
24
电子商务 理工 50 43
17
公共事业管理 文史 50 44
渭南师范学院2009年在陕西招生计划一览表(专科)
专业代号 专业 科类 合计 陕西计划数
2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理工 110 106
26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 100 98
27
应用电子技术 理工 90 88
28
会计电算化 理工 110 103
18 市场营销 文史 50 47
19
应用英语 文史 30 25
20
商务英语 文史 30 28
21
文秘 文史 50 45
22
语文教育 文史 100 98
29
数学教育 理工 100 96
23
英语教育 文史 60 57
30 英语教育 理工 40 37
31
物理教育 理工 50 48
32
化学教育 理工 100 98
24
历史教育 文史 50 47
10
音乐教育 艺术(文) 45 17
10 音乐教育 艺术(理) 5 5
25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50 47
33
现代教育技术 理工 40 35
有点乱,或者你直接去楼上的网址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录取原则?第一志愿中三个专业顺序有影响吗
帮你找了两个学校今年的录取规则。建大在前,重大在后,
这是建大今年的录取规则,应该说得很清楚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依次调阅档案,其总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二)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相关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调整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按退档处理。
(三)对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四)初录为我校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素描),加试成绩达不到初录专业要求的考生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
(五)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
雕塑、
摄影专业考生的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分计算公式如下:折合分=文化课成绩×60% + 专业课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专业课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参考考生的文化课总成绩录取;
3、上述4个专业对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
(六)
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同时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且对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七)我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新生。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外,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
土木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给水排水工程、艺术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色弱)考生。
(八)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之内将进行严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以下是重大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计划在50名以内的,调档比例为120%;计划在 50-100名以内,调档比例为115%;计划在100-200名以内,调档比例为110%;计划在200名以上的,调档比例为105%,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
江苏省投档选考科目等级要求:A(物理或历史)A(其它科目)(具体学科要求见江苏省公布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学生的选考科目等级2B。
2、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省。
3、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3分、2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3、2、0、0)。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在招生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本校将用部分预留计划接收二志愿高分考生。
江苏省录取原则:先分数后等级 科目等级:A(物理或历史)A(其它科目),其他原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4、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分数确定专业。
5、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英语、日语、
德语原则上优先录取英语和语文成绩较好的学生;新闻学专业因国际新闻方向需要,原则上优先录取语文及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
软件工程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
建筑设计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本省组织了徒手画统一测试的,其成绩须合格。以上三个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美术基础复查,不合适者将进行专业调剂。
7、 在保证招生计划完成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考生外语和相关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视情况确定)。
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成绩占60%,文考成绩占40% 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9、影视类、
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各省级招办有专业要求的需达到省控线,
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其中,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二批及以上分数线者优先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批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①以综合成绩投档的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当,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②以专业成绩投档的省,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当,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10、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1、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开展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12、本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强,实验或实习多,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照军检标准执行,美术类专业、建筑城规、摄影等相关专业限色弱、色盲,左右眼裸视视力均不能为零。
1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瑞迪网
学前教育 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
你好 这是
宝鸡文理学院09年的艺术招生简章 你看一下 我是08的。但是每年的招生简章没有什么变化
希望能够帮上你
宝鸡文理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08-12-29 09:00 点击次数:5235 次
宝鸡文理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文、史、哲、理、工、管、法、教育、经济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
陕西师范大学分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学院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工业城市——宝鸡市,地处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靠秦岭,北临渭河,依山傍水,环境宜人,占地面积90多万平方米。
学院现设有
哲学(社会科学部)、政法、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部),47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一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二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实验室、植物化学实验室),三个省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数学、自然地理学),三个省级名牌专业(化学、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一个省级特色专业(教育学)和十三个研究所等。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17000余名。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五年名列陕西省高校前10位。2008年4月,学院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谱写了学院发展的崭新篇章。
我院艺术类专业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现有艺术类本专科学生3400余人。2009年面向内蒙、广西、河北、福建、山西、安徽、山东、江苏、甘肃、江西、湖南、陕西等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专科学生1075名。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省区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
4、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学费标准(元/年)
招生范围
美术学
艺术文或艺术理
本科
四年
230
7000
内蒙、江苏、福建、河北、山西、山东、甘肃、广西、江西、安徽、湖南、陕西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260
9000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180
7000
舞蹈学
本科
四年
25
11000
山西、山东、甘肃、湖南、陕西
学前教育
本科
四年
80
7000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江苏
艺术教育
本科
四年
100
7000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江苏、山西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50
9000
山东、甘肃、湖南、陕西、河北、山西
艺术教育
专科
三年
50
7000
山东、陕西、甘肃、湖南
美术教育
专科
三年
50
7000
山东、陕西、甘肃、河北、湖南、内蒙
音乐教育
专科
三年
50
7000
山东、陕西、甘肃、河北、湖南、内蒙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教育部批准和各省区审定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学费标准若有变动,依物价部门最新批准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1、美术类:素描、色彩
2、音乐、舞蹈类:
(1)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声乐或器乐(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等主考项中,选一项为主考)、视唱练耳(视唱、模唱或听音笔试)、乐理。
(2)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舞蹈学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形象目测、软开度、技巧展示、剧目表演;复试科目为:剧目表演、即兴舞表演(3分钟内)、模仿、才艺展示等。
3、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目测、朗读指定稿件;复试科目为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限2分钟以内),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以内)、特长展示(限2分钟以内),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4、学前教育、艺术教育:
1. 除山东省和陕西省外,凡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或音乐学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学前教育或艺术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学、艺术设计或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内容以考生本人所选择的美术类或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准。合格证依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排序发放,如所报第一专业成绩不合格,则不考虑第二及以后志愿的兼报专业。
2. 山东省和陕西省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素描,声乐、器乐或才艺展示3项中任选1项共两科。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省份
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
时间
考试地点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内蒙
古
音乐类
1月8-9日
1月10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0471-4392552
美术类
1月9-10日
1月11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际现代设计学院
0471-4392378
广西
美术类
2月1-2日
2月3日
南宁市第五中学
南宁市华强路95号
0771-2410160
音乐类
2月5-6日
2月7日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桂林市王城1号
0773-2881975
美术类
2月5-6日
2月7日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773-2856601
河北
美术类
2月1-2日
2月4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0311-85333630
音乐类
播音主持
2月1-2日
2月3-4日
福建
美术类
2月4-5日
2月6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08号
0591-22868096
音乐类
2月4-5日
2月6日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0591-22868060
山西
美术类
2月4-5日
2月7日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0351-2279588
音乐类
2月5-6日
2月7-8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0351-4180848
播音主持
2月5-6日
2月7日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118号
0351-4658847
安徽
音乐类
美术类
2月4-5日
2月6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0551-3876277
山东
音乐类
美术类
播音主持
2月7-8日
2月9-10日
潍坊市招生办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0536-8223019
江苏
美术类
2月10-11日
2月12日
无锡市湖滨中学
无锡市建业路17号
0510-82810954
音乐类
美术类
2月10-11日
2月12-13日
淮阴师范学院附中
淮安市大治路28号
0517-86091793
甘肃
音乐类
美术类
播音主持
2月11-12日
2月13日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0931-8651485
湖南
音乐类
播音主持
2月18-19日
2月20-21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0731-8631212
美术类
2月19-20日
2月21日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731-8838502
江西
音乐类
美术类
2月23-24日
2月25日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南昌市顺外路800号
0791-8298018
陕西
音乐类
美术类
3月18-20日
3月21-22日
宝鸡文理学院考点
神木职教中心考点
宝鸡市宝光路44号
榆林市神木职教中心
0917-3361065
0912-8589732
播音主持舞 蹈
宝鸡文理学院
宝鸡市宝光路44号
0917-3361065
六、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陕西省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其余省(区)则按照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以上就是瑞迪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录取原则?第一志愿中三个专业顺序有影响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瑞迪网:
www.ruidir.net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