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体类本科录取人数是多少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四川艺体类本科录取人数是多少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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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
音乐学院
二、就读校址
汾阳路校区(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零陵路校区(上海市零陵路520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督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教学外语统一为
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2.进档考生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高考总分相同,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按当地省级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上海考生按同分规则处理后仍同分者,参考我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中的相关内容择优录取),分文、理科的省(市),在录取时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4.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非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均需本院校考专业合格。
五、在江苏省,报考我校艺术类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按当年江苏省招生办公布标准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0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录音艺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30000元/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傅成贤奖学金、福美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431766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hcmusi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jwc.shcmusic.edu.cn
咨询电话:021-64316349,64376411
咨询邮箱:zb@shcmusic.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四川音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告。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新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
艺术史论、
艺术管理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录音艺术、
动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2021年新增“新媒体艺术”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动画、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1、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摄影与制作、
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所有专业均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1)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分别按文理科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上述六个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未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但该省考生又分文理科的,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折算公式为: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
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雕塑、
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公共艺术、
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
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
dz_zsc.html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0四川艺体类本科录取人数是多少
瑞迪网(https://www.ruidir.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0四川艺体类本科录取人数是多少的相关内容。
四川省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工作已启动,艺体类专业共投档考生29570人,其中艺术类23297人,体育类6273人。
四川艺体类录取情况
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考生电子档案已于8月20日投出,相关录取工作正在进行。
瑞迪网
据省录取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批次在我省招生学校共449所,其中省内学校46所,省外学校403所,执行计划数30603名(不含体育单招及艺术类残障单招)。由于我省本批次生源质量较好,部分院校也增投了计划数,总体执行计划数比原计划数增加了858名,增幅为2.88%。
据悉,今年我省艺术体育类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按执行计划数1:1投档,艺体类专业共投档考生29570人,其中艺术类23297人,体育类6273人。投档后公布计划满足率为96.53%,其中艺术类计划满足率为95.64%,体育类计划满足率为99.90%。
根据投档数据来看,今年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今年共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22所学校提出了高于我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二是音乐表演类(如指定某些乐器种类或计划数较少的情形)、编导类专业以及个别民办学校生源不足。
我省今年艺术体育类本科省级公费师范生、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录取已结束,共录取考生397人,其中艺术类249人,体育类148人。
高考录取注意事项
在志愿填报结束到等待录取结果出来的那段时间,考生们仍然有很多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首先,在这段时间内,尤其是名单出来之后,随时都会有一些工作人员通过手机与我们联系。而一些成绩比较好的同学可能会提前接收到一些学校的邀请,所以同学们在这段时间也一定要多看看手机是否有相关信息。
在官方公布录取结果之后,考生们一定要及时到官网去查看。刚开始的时候可能网站比较卡,但是考生们也一定要有耐心,这样才能保证万无一失。如果在公布的信息中没有看到自己的话,有很大可能性是由于考生的报考失误导致没有院校录取自己。这时候考生就应该查阅有关征集志愿方面的消息,赶在第一时间填报这类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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