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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高考志愿填报是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心仪的学校和专业,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填报。而录取规则则是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高考成绩以及填报的优先顺序,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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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和加分项目: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存在差异,考生应该了解各个学校和专业的分数线要求,并结合自己的成绩情况进行选择。此外,加分项目(如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等)也可以为考生增加录取机会,考生可以申请相应的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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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常见的录取方式有综合评价、分数排位和平行志愿等。综合评价是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及其他素质进行综合评估;分数排位是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平行志愿则是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同学校和专业可能采用不同的录取方式,考生需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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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顺序: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个人情况和志愿选择的优先级,合理安排志愿填报顺序。通常建议将最希望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排在前面,逐渐向后填报备选志愿。填报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成绩、兴趣、职业规划等因素,并留有一定的余地以应对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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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和二次填报:在录取过程中,某些学校和专业可能出现未能招满的情况,此时学校会进行调剂,对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补录。考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二次填报,选择尚未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作为备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和学校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和特殊规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阅读所在省份或学校发布的招生章程、通知等文件,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此外,建议考生与家长、老师或招生咨询人员进行沟通,以获得专业化的指导和建议。
总之,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是一项需要慎重考虑和合理规划的过程。考生应充分了解有关规则和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填报方案,为自己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祝愿你在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请问高考录取的步骤是什么?
高考录取方式
(一)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保证网上录取正常进行的基础,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4部分。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志愿表及考生各科应试成绩是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
报名信息中的可量化信息和志愿信息通过填涂的《信息卡》,采用光电阅读器阅卡制作;图像信息采用数码摄像方式采集,采集前会通知考生做好准备工作,并由老师协助核对;不可量化的文字信息采用键盘录入方式收集,此项工作应注意仔细核对,避免错误;体检信息由招办组织体检专门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依据体检表采集;所有原始资料均应留存备查,所有电子档案信息要绝对保证与纸介质档案及考生本人情况完全一致。
(二)网上录取
1.网上录取更公正、更公平
计算机网上录取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它是建立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
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一种全新的招生录取管理模式。网上录取首先要求省级招办将考生信息电子化,即将考生的报名、体检、成绩、志愿等基本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存储在计算机中。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省级招办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互联网传输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调阅和审查考生电子档案,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经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这种录取方式与人工操作方式有根本区别,它将普通高校招生管理模式从传统的以纸介质档案流转为基础的人力密集型转变为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电子化信息流转为基础的技术密集型,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手段的革命性变革。
现在,计算机网上录取还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远程网上录取,另一种是现场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是指招生院校不再派招生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现场内参加录取,而是在院校内设立录取场所,学校与省级招办使用专用的应用软件通过网络建立联系,完成录取工作。现场网上录取则是指招生院校工作人员仍进驻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现场,在录取现场内的计算机局域网上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其录取过程和远程网上录取完全相同。
计算机网上录取促进高校招生录取更加公正、公平,大大提高录取工作的效率、准确性,为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是我国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顺应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社会发展的潮流,适应了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推动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健康发展,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赞扬和广泛接受。
2.网上录取十大步骤
(1)省招办投档
省招办按当前批次、当前志愿投档。
(2)院校浏览考生档案
省招办投档后,院校组长先登录电脑系统,得到认证后可浏览考生档案。
(3)回收组员档案
组长可监控、浏览组员的录退考生情况,如发现组员没有履行职责,可回收组员档案。
(4)录退考生
对拟退档考生,院校必须指明或说明退档原因;省招办有异议时,向院校提出录取复议或退档复议。
(5)调整计划数
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院校可自行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本校招生专业之间的计划分布。院校不需经省招办审核,可以对专业之间进行计划数调整。
(6)申请补充档案
若省招办投给的档案都已录退完毕,且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时,院校可向省招办提出补充档案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查看报考本校的在库考生生源情况。在录取完所有志愿后,若生源仍然不足,可在查看考生生源过程中设定下调分数,向省招办提交后等待审核投档,或向省招办提出生源调整方案,由省招办对分数线进行调整后投档或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安排有服从志愿的考生给院校录取。省招办也会主动采取降低分数线或调配有服从志愿的考生给院校的办法,补充生源给院校,院校组长可随时查看是否有新投档的考生。
(7)申请批件投档
在某些情况下,若需要对指定考生(如体育尖子)进行录取时,院校必须向省招办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可指定多个考生,但每个考生都要写明申请批件投档的原因。
(8)申请“录后退”
对误录取且已向省招办提交了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后退”的申请,由省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退档。
(9)申请录取结束
院校的招生计划完成后,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取结束的申请,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自动退出,由省招办终端的打印机打印出录取名册。
(10)查阅批复
包括查阅补充档案批复、查阅批件退档批复、查阅增减计划数批复、查阅录后退批复和查阅录取结束批复。
(三)多种组合专业分档方式
1.各级院校志愿间关系
定义在同一次分档中存在多个院校志愿顺序的考生时,不同院校志愿顺序考生之间预分档排队的方式。有3种选择:
(1)志愿优先
预分档时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
(2)分数优先
优先考虑考生的基准成绩;
(3)志愿级差
预分档时将考生的志愿和分数结合起来考虑,需要先定义志愿间分数级差,二志愿考生的基准成绩减去“1、2志愿级差”,三志愿考生的基准成绩减去“1、2志愿级差”后再减去“2、3志愿级差”,……,然后按照最后的基准成绩排队预投。
2.各级专业志愿间的关系
定义进行专业分档时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与分档顺序之间的关系。前面“各级院校志愿间的关系”指考生的院校志愿,而“各级专业间志愿间的关系”指考生的院校志愿内的专业志愿。有3种选择:
(1)专业优先方式
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未处理完,不处理下一专业志愿。具体来说,首先将考生按“各级院校志愿间关系”所定义的方式分类,再在每一类考生中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在各专业中按基准成绩排队,将计划已满的专业过滤出来,对计划未满专业求其缺额。第一专业志愿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分类,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之后,若预先设置了允许“进行专业调剂”,将对服从调剂且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各级院校志愿间关系”方式由基准成绩从高到低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去。
(2)分数优先方式
总是照顾专业未定考生队列中的队首考生,考生队列中队首的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因此,对于队首考生,先看其第一专业志愿,如其该专业未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额满,则看下一个专业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对同一院校志愿而言,分数优先方式被退档的总是低分考生。
(3)专业级差方式
考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如其第一志愿专业已经额满,则将该考生基准成绩分减去预先设置的相应级差生成一个新的基准(级差)成绩,并按此成绩将其插入考生队列的相应位置,完成对该考生的处理,并取队列中下一名考生。如此时仍有考生没有安排专业,而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并且预先设置了允许进行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当前最高优先级的缺额专业去。如果不服从调剂或预先未设置允许进行专业调剂,则该考生仍处于“未分档”状态。
3.专业调剂
考生所报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进行专业调剂:选中“进行专业调剂”功能表示完成所有专业志愿分档后,系统自动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分配至尚未足额的专业中去。

重磅!2021年各省艺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上)
瑞迪网(https://www.ruidir.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重磅!2021年各省艺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上)的相关内容。
很多同学应该都注意到了2021年院校招生简章上面很多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分为实行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两类省份,那么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综合分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为大家整理了已发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的省份,仅供大家参考(注:一切以官方为主)。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印%计算。
4.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年起,舞蹈类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
5.音乐类(使用联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年起,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8.影视戏剧
表演类、
服装表演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来源计划不分艺术文理编制及公布,录取时不分文理投档录取。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
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1.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x5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50%。
2.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x4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60%。
3.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二高考总分x8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20%.
4.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
一是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参照执行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木科专业,原“211工程”高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等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B段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专科专业。分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其中,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综合成绩的构成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执行,具体为: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
书法学、服装表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50x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50x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高校对进档考生可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三种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中:
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是根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成绩有如下六种计算方式,院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其中一种计算排序成绩方式。
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折合成50分)加专业成绩50%(折合成5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上进行公布,投档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按专业进行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45号)的规定执行。
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本方案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美术类、播音主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 x300x30%)+(专业成绩x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纳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编导类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冉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招生院校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不自行组织校考)的专业,必须编制到我省的专业招生计划。
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具体录取模式,否则校考专业按“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为顺序志愿)、认定省统考成绩专业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执行。
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体育类录取排序原则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编导类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1.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艺术类机动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
3.对于填报平行组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2021年起,我省艺术类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其中:
(1)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编导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40%。
书法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x50%。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60%。音乐、舞蹈、表演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申25.70%。
(2)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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