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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珠海本地户口,在珠海读书会不会有什么政策?
广东的教育相对来说是比较轻松,也许在作息上比内地轻松一些,但内容上并不会简单多少,尤其对
英语的要求会比较高(但差别不太大,主要是综合能力方面要求高)。我刚刚在珠海上完高中,一般来说,珠海的高中在高一时有些会在上学期上5天课(天天晚上要晚自习),但到了下学期,无一例外地都上六天课,一样天天晚上都要晚自习,以后都不会变。如果没有珠海户口,交学费会贵一点,大概一千多,但在其他方面没有影响,高考可能要回本地考(这个我不太清楚)。
还有一个问题,珠海没有所谓的“珠海大学”,珠海的大学全是别的大学的分校,就我所知,因为我关注的多是一本学校,因此我知道中大珠海分校对珠海学生没有优惠,但是别的,比如暨大分校、北师大分校我就不清楚,听说浸会大学和北师大联合学院UIC好像对珠海学生有优惠。另一个有优惠的就是澳门的大学,如
澳门大学等,对珠海学生进行加分。
我是觉得珠海教育挺好的,至少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而不是很功利地死读书。但从四川来珠海读书要考虑很多事情,包括气候、环境、人文方面,你要酌情考虑自己能否适应完全不一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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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阆中的可以在广安高考吗
一、户口阆中的不能在广安高考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
特殊教育单考生及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2.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报名安排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周知考生。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作为审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户籍等信息的依据。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5年12月2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4.报考医药卫生三类的考生,由就读中职学校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就读中职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6.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考生须在2016年1月6日至15日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7.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户口性质、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8.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9.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可兼报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职学校。
10.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月22日前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其报名无效。
三、阆中、广安,均隶属于四川省。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
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及邮政编码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邮政编码:250102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
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1953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校。
建校来,先后为社会培养合格毕业生10万余名,许多成长为省内外医药卫生行业的领导和技术骨干,包括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刘振华。学院现有在校生5368人,生源遍布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安徽、宁夏、甘肃、陕西、广西、四川、贵州15个省、自治区。
学院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占地600余亩,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学院设有护理系、
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公共基础部(思政德育部)、专业基础部5个系部,卫生与健康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个二级学院,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3个教辅机构。开设护理、
助产、
老年服务与管理、药学、
中药学、
药品生产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中医康复技术、
食品营养与检测和
医学营养14个专科层次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药学专业教学团队均为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教学团队。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均是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校舍建筑面积102221平方米。建有标准多媒体教室10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60余个,拥有先进的虚拟仿真实训室;建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运动场和篮球、排球、网球场,学生公寓、食堂等设施完备、服务一流;40000平方米图文信息大楼、15000平方米大健康技术技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正在按学院建设规划实施之中。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教育”理念,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人才资源优势,密切与各大院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416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48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或学位者126人;正教授30人,副教授92人。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就业创业工作。学院实习条件优越,山东省立医院、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120余所省内外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常年承担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后期实践教学和毕业生实习质量。学院建有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在积极推动“实习与就业高度融合”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就业新途径、新渠道,确保毕业生较高的总体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学院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工作,2019年在省、市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以创业促就业”的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62333129。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3.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执行。如收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学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等方式,确保在校的正常学习。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七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邮政编码:250102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954412;87192205;87192206;8719230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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