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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

2024-11-17 00:02:53 | 瑞迪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6010421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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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

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江西财经大学;学校性质:公办;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

1.蛟桥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2.麦庐园校区: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3.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就读学校: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九江市青年路96号。

第三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开展。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预留计划: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有: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保送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免试生和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的港澳台地区考生。

四、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我校本科学生的外语课程主要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审慎报考。

第十三条 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录取中,要求英语成绩110分(含)以上。

第十四条 身体要求: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二)根据相关省份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份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先分数后等级”,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

2、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3、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4、山东省、浙江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和萨克斯三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体育类考生如文化分相同,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

(5)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相应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六、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以下为我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0年收费标准以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27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4000元/年的专业: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市场营销(国际营销)、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

10000元/年的专业:软件工程。

9600元/年的专业: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

5220元/年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计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经大数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智能)、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940元/年的专业:应用统计学

4660元/年的专业: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精算学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数据法学)、商务英语日语社会工作新闻学

4380元/年的专业: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贸)

注:对涉及大类招生“分类招生、共同培养”的应用统计学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4940元/年收费;电子商务前两年按4660元/年收费,后两年按5220元/年收费。

七、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二十一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子商务)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会计学)。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其 他

第二十三条 为资助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已建立健全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入学“绿色通道”等十项制度。

第二十四条 录取到软件工程和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录取到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的学生进校后不能跨培养院校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指定发布招生信息、接受招生咨询、资助工作咨询官方途径:

1.学校网站: www.jxufe.cn

2.学校招生网站:zsjy.jxufe.edu.cn/web/

3.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83816313

4.纪检监察邮箱:jcjiwei@jxufe.edu.cn

5.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

6.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1—83802309

江西财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

云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

37.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8.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考院全面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招考院须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畅通。
39.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我省招生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省招考院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我省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该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招考院事先与高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40.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1.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高校要结合我省和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考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将加大力度向社会宣传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并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校在省招考院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由省招考院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42.高校和省招考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考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考院所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考院将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考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4.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2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后加20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招委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省体育局审核测试认定后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加10分。
(7)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
(1)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2)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僳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3)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4)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烈士子女加20分。
4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均须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认定达到二级运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报考体育类不得加分)。
47.第一志愿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9.同时符合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招考院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各项目分值不累加。凡符合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分值。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应超出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规定的范围。经省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我省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省内普通高校,并报教育部备案,经核准备案向社会公布。
50.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内地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2)报考省内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子女;
(3)报考省内医学院校的在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子女;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情形,酌情给予降分录取
(1)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学校推荐,经省招考院批准,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并且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统考成绩低于录取线,可提请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录取。
51.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考院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省招考院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仍完不成的定向招生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52.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该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省招考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
省招考院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可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省招考院不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53.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4.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考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对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需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考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民办高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加省招考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省招考院和高校将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可通过省招考院和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55.我省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56.省招考院负责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已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的组建及递送有关高校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按《云南省2004年普高考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云招考办〔2004〕68号)文件执行。
57.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58.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院核准的该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我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该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省招考院。
59.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该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 “阳光高考”平台。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招考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省招考院将于9月1日之前按规定全面、准确、规范、及时的向教育部上报各高校在我省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的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库。省招考院上报的数据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主要依据。
60.省招考院对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该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委员会同意,省招考院将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传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跨省补录的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省招考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省招考院实施补录。省招考院在高职(专科)补录工作开始前,将补录工作方案、参加补录的高校名单及拟补录人数报教育上部备案。补录工作结束后三日之内,将补录考生录取数据库上报教育部。
录取工作中对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考院将在录取期间进行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办法将在录取中及时公布。
61.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招考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瑞迪网

江西财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录取)

云南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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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分
云南省招考院日前下发 高考加分政策 规定。其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校者加20分”一项继续保留,在新一轮人口普查数据刚刚公布之际,高考加分政策其实继续给予“一孩”鼓励。
另外,云南省自2010年取消高考数理化奥赛加分项后,今年是第二年取消奥赛高考加分。据部分高中师生分析,随着 全国高考 取消奥赛加分的省市增多,“奥赛”在各个高中将日趋淡化。
相关链接:2011高考 志愿填报 须知
边疆、 少数民族 考生的加分政策,考虑了地区教育水平的差异性,以实现 教育公平 为宗旨,相关加分规定细致具体,保留“多元加分”特点,内地 白族 、回族、 纳西族 、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虽不在加分之列,但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优惠。
“独子加分”报考省内高校时才有用
据云南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今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20分”条款不变。
之前,刚刚公布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39亿人,年平均增长0.57%。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进而有意见认为,中国应调整“一孩政策”。
其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计划生育 基本国策 应由“一孩”调整为“二孩”的呼声较高,云南省教育厅厅长 罗崇敏 ,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分城乡,不分民族,普遍实行二孩 生育政策 ”的建议。
但是,也有意见认为,基本国策的调整,应进行相应的论证和听证,有一个过程也是必然的,“一孩政策”短期内不会调整。
云南省高考加分政策表明,农村“一孩”受优待仍未改变,政策的导向中仍然向农村独生子女倾斜,政策的导向十分明显。
当然,高考对农村独生子女的优惠有限。农村独生子女只能在报考省内高校时享有20分加分,报考省外高校则不享受加分。
取消奥赛加分进入第二年
去年开始,云南率先在全国取消高考奥赛加分。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奥赛加分仍在取消之列。这表明,奥赛高考加分进入常态化,相关师生分析,奥赛将归于平淡。
2009年,是高考奥赛加分最后一年,之前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加分都是20分。
昆明市一位参加奥赛获奖的高三学生介绍,奥赛获奖虽然在高考中不加分,但在保送清华、北大等名校的条件中,仍规定“数理化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可获得推荐”,因此,报名奥赛学习班的学生还是不少。但全国取消奥赛高考加分的省市日益增多,预计2011年入学的新高一学生,连名校保送生资格中,也要取消“奥赛获奖”一条门槛,这将会使高中学校奥赛学习班归于平淡。
一位资深教师表示,奥赛是国际性比赛,虽然不会取消,但是,奥赛高考加分取消后会有淡化。今后,一些学校还是会为想参加奥赛班的同学提供学习机会,但估计更多学校将不设奥赛训练班。
“明天科学家”有加分
奥赛加分取消了,但对5项科技类竞赛和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仍设有部分奖项,包括“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等。不过,据学生们介绍,学校里真正获得上述项目加分者比较少见。
这些竞赛和评比活动加分,主要包括:高中阶段获得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 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
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加分微调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在高考加分政策中,这是近年来唯一加分有提高并不断有微调的条款。
2009年,该条加分从10分提高到加20分。另外,原来的规定中有一个限制性定语为:获“省部级表彰”的“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今年的规定中,则将这一定语去除;另外,原来的规定是“最高可加20分”,今年则直接规定为“加20分”。
上述微调,显示高考对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的鼓励性政策导向。不过,有高中学生表示,很少见到有突出事迹的学生,近年来也几乎未见有公开报道。
除“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也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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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招二本投档线公布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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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省高招二本投档线公布昨日,我省开始进行高招第二批本科院校的投档录取,二本投档线正式公布。目前文史类和理工类投档满额院校均超过6成,3274名文史类和理工类二本分数线以上考生未出档。目前,二本民办院校缺额较多,我省多数院校生源充足。●一本完成招生计划数101%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高招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已于7月23日顺利结束,一本批次共录取考生2397

2024-12-04 12:16:36
江西财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招办招生政策解读
江西财经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招办招生政策解读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

2024-11-04 05:34:24
2024湖南高考报名时间(【23考生必看】最新政策解读!带你读懂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2024湖南高考报名时间(【23考生必看】最新政策解读!带你读懂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2024湖南高考报名时间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0月23日至31日进行。艺术类、体育类统考的报名缴费于2023年11月1日至9日进行。1、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补办。2、考生个人的二

2024-12-13 05:11:58
西藏高考录取规则 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西藏高考录取规则 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西藏高考录取规则西藏2020年高考录取规则(一)高校录取1.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实行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不得进入。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

2024-07-29 14:35:23
西安交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交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云南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

2024-11-16 15:21:03
郑州财经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郑州财经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郑州财经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郑州财经学院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

2024-11-23 19:41:08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贵州省成人高考加分条件)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贵州省成人高考加分条件)

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十、政策照顾(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

2024-10-19 08:54:37
关于江西考生报考军校规则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报名
关于江西考生报考军校规则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报名

关于江西考生报考军校规则军校都是提前录取的,一般军校只招第一志愿的,因为名额少,报考的多,不会招不满,第一志愿都招不过来,因此肯定不会军校之间平行志愿的。这个你放心,我说的绝对可靠。再给你些资料作为参考:军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

2025-01-01 15: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