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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二级运动员,在读高中。2017年高考加分吗?加多少?谢谢
我国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一项稳定的高考政策延续下来,但对于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却多有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很大。
加分条件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曾给满分发奋奖励学生考录签发国外境界名校,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经公开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时,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05%以内;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投档比例是100%。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5.为了有利于人才培养,建议语种为
英语的考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一批次
护理学专业采用2+2培养模式,学生一二年级在大庆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在校本部学习。
6.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7.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高考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男生不会被调剂到
护理学(护理)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经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依据高考分数择优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含合并本科一批、二批省份)的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至缺额专业(缺额专业含同一投档单位大庆校区本科各专业)。
8.专业录取时,哈尔滨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以及英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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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07),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邮政编码:150066)。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为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战略及规划,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战略决策和安排,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2.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相关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类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随机自动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依次比较数学、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学院开设英语、
俄语课程。
第十四条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以下专业: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3厘米以上。
铁道机车、
铁道供电技术、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机电一体化技术、
动车组检修技术、
铁道车辆,专业无色盲、色弱。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该专业更适合男生就业。
第十五条 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和铁道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和省
财政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
15000元/年。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文件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奖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处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邮政编码:150066);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 51893286;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邮箱:htxyzhaoban@tom.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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