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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招生章程:河南开封大学
开封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05-11 09:05
开封大学始建于1980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七朝古都开封市,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大学生深造成才的理想场所。
学校目前共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财政经济学院、
管理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
工艺美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际
教育学院、五年制专科部、医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近50个专业,涵盖理、工、经、文、管、医6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5000余人,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富有活力、适应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起以能力为中心,知识、能力、素质教育为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国家技能鉴定站(点),具备几十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试资格;拥有能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技能提高需求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拥有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省高职教育示范专业、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建设点、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出版有《开封大学学报》、《中原儒学》等期刊。学校具有接收留学生资格和派出留学生中介资格,与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有联合办学项目。
学校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了产学结合、订单培养、“准就业式”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毕业生年底平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被评为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单项工作优秀学校。学校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奖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连续五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管理工作”考核优秀。
学校先后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被评为“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省教育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省高校校园文化先进单位”、“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德育工作评估中均获得优秀等级。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预征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获得“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称号、2012年度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
2012年开封大学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我校2011年的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时报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由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和执行招生计划的需要,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当地的生源计划。
开封大学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政审和体检合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标准);符合专业招生科目考试要求,高考成绩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的考生。
3、根据生源情况和录取工作需要,各省级高招主管部门投放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电子档案比例为100%—120%;只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能投放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4、择优录取。在政审和体检都合格的投档考生范围内,一般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5、考生可通过各省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开封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6、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因各种原因不入学者,须至少提前3天(以入学时间为准)将由本人和家长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指纹印的书面材料,通过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向开封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告。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退档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计划上公布的学费标准。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学校招生录取期间的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8—3655001 3810155 3810655 3810168 3810668
传 真:0378—3810089 3857112
校 址:①晋安路校区(开封市晋安路)②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③滨河路校区(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8号)
邮政编码:475004 学校网址:
www.kfu.edu.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章程由开封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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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学校代码:13501
3.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4.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本科
6.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按国家规定颁发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授予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办学理念: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的办学理念可以概括为“一个适应、两个坚持、三个注重。”即: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质量,注重特色办学,注重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大学。
学院以建设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切实提升办学水平,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优化专业设置,立足于培养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办学的基本目的。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学生和教师为本的治校理念,坚持走以提高质量和突出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8.办学特色:民生学院在继承和发扬母体学校河南大学“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优良校风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认真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院大力开展“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学院制定并开始执行小学期试点方案,实施教师讲课达标考核制度;学院始终坚持各学科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打造民生特色培养模式,全力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教育战略,强化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培养具有综合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院成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聘请多名学者及专家团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公务员考试、考研深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职业规划、创业实践、素质拓展、社团文化等有益于大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广泛领域进行指导与培训,学生能力得以全面提升,成绩显著。近年来,在全国和河南省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中,学院先后多次获得省级先进集体、上千余人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奖励。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4.凡报考我院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省内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份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关艺术类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包括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由于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
英语语种,故原则上我院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且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5.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为15000—17000元/生/年。经物价部门审定,学院根据住宿条件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各项标准见当年度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印制的《填报志愿专刊》或我院的《新生入学须知》。
(五)奖助措施
1.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外,学院设有:①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生/年;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③单项奖:文体活动奖、单项学习竞赛奖、科技创新和发明奖等;④先进个人奖;⑤先进集体奖等。另外,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保人寿、鸿翔集团等企业和个人出资在民生学院设立有单项奖学金。
2.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 普通本科: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普通本科
学费 (元/年)
其中外省计划
备注
经 济 学院
经济学
文/理
4
90
15000
天津14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4
90
15000
天津16人
金融学
文/理
4
100
15000
新疆10人、河北13人
经济统计学
文/理
4
80
15000
统计学
理
4
60
16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
4
60
16000
师范类
商 学 院
会计学
文/理
4
150
15000
旅游管理
文/理
4
100
15000
河北12人、山西10人、 宁夏10人
行政管理
文/理
4
130
15000
安徽5人、陕西10人、 新疆10人
财务管理
文/理
4
90
15000
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
4
90
15000
山西10人、福建10人、安徽5人、青海10人
人 文 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
4
130
15000
师范类
应用心理学
文/理
4
80
16000
法学
文/理
4
90
15000
安徽10人,新疆10人 广西10人
学前教育
文/理
4
80
16000
师范类
英语
文/理
4
90
15000
师范类
理 工 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文/理
4
80
16000
新疆10人
环境科学
理
4
60
160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
4
90
16000
通信工程
理
4
80
16000
甘肃10人、河北5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
4
80
16000
土木工程
理
4
90
16000
应用化学
理
4
160
16000
甘肃10人、广西10人、宁夏10人、新疆10人、福建10人
生物工程
理
4
90
16000
甘肃10人、陕西10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
4
80
16000
医 学 院
药学
理
4
100
17000
福建10人、青海10人、广西10人、陕西10人、宁夏10人、新疆6人
护理学
文/理
4
140
17000
浙江16人、新疆10人
传 媒 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4
120
17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4
110
17000
山西10人
新闻学
文/理
4
120
16000
广告学
文/理
4
100
16000
网络与新媒体
文
4
50
16000
艺 术 学院
环境设计
艺术
4
110
1700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4
120
17000
动画
艺术
4
40
17000
书法学
艺术
4
80
17000
体 育 学院
体育教育
文/理
4
40
15000
师范类
合计
3450
362
2.专升本
招生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专升本
学费 (元/年)
备注
会计学
专升本
2
30
15000
环境设计
专升本
2
30
17000
学前教育
专升本
2
240
16000
师范类
临床医学
专升本
3
350
17000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12人
护理学
专升本
2
500
17000
英语
专升本
2
30
15000
师范类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2
30
15000
师范类
旅游管理
专升本
2
20
15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升本
2
30
17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
40
16000
合计
1300
咨询电话:0371-23880086、23880262、23881010、23887396
网 址:
电子邮箱: mszb@ henu.edu.cn
(说明: 招生计划以《2020年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

开封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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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大学普通高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开封大学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6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十条 学校简介:学校秉承“明德、励学、笃行、创新”的校训,遵循“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特色促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就业为导向,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宗旨”的办学宗旨,形成了“就业、培养、招生”相结合、“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和以“学历教育为主,集职业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为一体”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就业50强单位、全国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首批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专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长三角学生就业协作网企业公认“就业服务”特色院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开封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组设在监察室。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综合协调组、网络安全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开封大学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我校2020年各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时报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由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和执行招生计划的需要,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适当调整当地的生源计划。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政审要求;符合专业招生科目考试要求,高考成绩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的考生。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医学类专业限招有传染性疾病及色盲、色弱的考生。左手操作的考生慎报
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其它未注明要求的专业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需统一修读公共英语。
第十八条 考生报考志愿为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既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
美术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编导制作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各省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开封大学招生网和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2020年学费按现行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其中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建筑工程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为46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其中口腔医学学费为5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其中
服装与服饰设计学费为6600元/生·年;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费为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5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录取院部请假(以当地邮戳为准),因病请假者需附县级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因事请假者需附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各级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开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校区(开封市东京大道)
河南省开封市滨河路校区(开封市滨河路)
邮 编:475000
咨询电话:(0371) 23655001
E-mail: zsb@kfu.edu.cn
开封大学正在快速建设和发展之中,我们热忱欢迎各地莘莘学子来校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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