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
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
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化学(含专升本)、
环境科学(含专升本)、
法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
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
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
护理学、
经济学(含专升本)、
电子商务(含专升本)、
会计学(含专升本)、
市场营销(含专升本)、
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瑞迪网
2024年各省高考状元盘点
本文仅为娱乐消遣,旨在鼓励优秀学子并为高中学子提供积极向上的动力,学习真知,成为社会和自我价值的创造者。
本内容由非官方民间人士提供,不涉及任何违规炒作行为。宪法赋予言论自由权利,只要不损害他人,不应轻易限制。
我们反对唯分数论,成绩的成功只是一生成功的一小部分,人生有多种成功方式。
表扬成绩优异的学子,并不与素质教育相悖,成绩差异源于学习能力与习惯,表扬优秀学生正当其时,也能激发正能量。
学生通过努力获得的成绩理应获得外界的掌声和鼓励,如同奥运冠军,学生应受到赞扬,理所当然。
理性看待学霸,给予表扬、赞誉,是合理和应当的,但应避免过度宣扬和功利化教育。
避免嫉妒心态看待他人优异成绩,以平常心学习,汲取积极向上的精神。
反对无效内卷,适度竞争可以激发社会活力,恶性竞争则产生负面影响。
文中所有资料均源于网络,不存在侵犯隐私行为。信息由网友分享,真假自辩,无恶意倾向。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新高考地区的高考成绩为赋分后的总分,“3+3”地区六门选科赋分(浙江为七门选科),"3+1+2"地区化生政地四科赋分。
新高考地区的“裸分”指赋分后不含政策加分的成绩,赋分前的成绩称为“原始分”。
持续更新!
内蒙古(3+小综合)
内蒙古师大附中刘霁霄以719分成为内蒙古理科状元,其中各科成绩优异。他被
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鄂尔多斯一中吕卓元以719分成为内蒙古理科状元,成绩同样出色。她被清华大学理科实验班(生化类)录取。
包头九中张妍和鄂尔多斯一中高子越分别以649分成为内蒙古的文科状元。
宁夏(3+小综合)
银川一中海天越以691分成为宁夏理科状元,各科成绩突出。她被清华大学录取。
银川二中邵睿思以662分成为宁夏文科状元,成绩同样优秀,被
北京大学录取。
四川(3+小综合)
北川中学母翰尧以722分成为四川理科状元,总分高居榜首,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成都七中戴思宇以715分成为四川理科状元,裸分最高,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宜宾一中彭绍洋和成都七中罗岩熙分别以664分和657分成为四川文科状元,均被北京大学录取。
陕西(3+小综合)
西安高新一中赵泽同以724分成为陕西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录取。
西安高新一中刘宇轩以673分成为陕西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青海(3+小综合)
青海油田一中某同学以689分成为青海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湟川中学成松秦以681分成为青海文科状元,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西藏(3+小综合)
成都七中八一学校曾若天以714分成为西藏汉文班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藏文班理科状元、汉文班文科状元、藏文班文科状元信息不详。
注释:成都七中八一学校合规解决军区干部子弟教育问题,曾若天并非高考移民。
云南(3+小综合)
云南师大附中罗万成以731分成为云南理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云南师大附中梁震以702分成为云南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山西(3+小综合)
忻州一中刘霆煦以710分成为山西理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晋城一中牛程乐以668分成为山西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新疆(3+小综合)
乌鲁木齐一中俞伯凯以701分成为新疆普通类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乌鲁木齐一中某同学以641分成为新疆普通类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新疆单列类理科状元、文科状元信息不详。
辽宁(3+1+2)
辽宁省实验中学赵彦合以718分成为辽宁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大连育明高中李欢笙以718分成为辽宁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营口高中高孟芳菲以688分成为辽宁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贵州(3+1+2)
锦屏中学吴宗沁以715分成为贵州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兴义八中严宗列以713分成为贵州物理类裸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贵阳一中胡思成以708分成为贵州物理类裸分状元,选考物理、
化学、生物。
遵义南白中学程则灵以687分成为贵州历史类状元。
吉林(3+1+2)
东北师大附中牛煦以718分成为吉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东北师大附中张书瑜以702分成为吉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录取。
甘肃(3+1+2)
武威一中马俊贤以702分成为甘肃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李明晓以677分成为甘肃历史类状元,原为陇东中学学生,后借读。
黑龙江(3+1+2)
哈尔滨德强高中孙柏以731分成为黑龙江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
物理学院录取。
佳木斯一中王洛涵以691分成为黑龙江历史类状元。
牡丹江一中王一诺以691分成为黑龙江历史类状元。
广西(3+1+2)
百色高中孙伟翔以707分成为广西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武鸣高中朱昭霖以702分成为广西物理类裸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河池高中莫书菲以698分成为广西历史类总分状元。
柳州高中邓迪文以696分成为广西历史类裸分状元,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录取。
重庆(3+1+2)
重庆一中、巴蜀中学分别传出成为重庆物理类、历史类状元的传闻。
海南(3+3)
海口一中庄坚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海口中学连孝彬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海南中学胡浩然以900分成为海南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河南(3+小综合)
林州一中原泽宇以721分成为河南理科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信阳高中潘钰鑫以687分成为河南文科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福建(3+1+2)
厦门一中王欣语以719分成为福建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厦门英才学校方培儒以679分成为福建历史类状元,为往届生,复读时选考科目调整,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厦门外国语学校康恺以679分成为福建历史类状元,选考历史、生物、政治,被清华大学录取。
江苏(3+1+2)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陈诺以713分成为江苏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录取。
宿迁中学王小涵以686分成为江苏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河北(3+1+2)
衡水滏阳中学张杨景琪以710分成为河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石家庄精英中学钟一博以710分成为河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郭奕彤以694分成为河北历史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湖北(3+1+2)
襄阳五中叶涛鸣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武汉三中张煜东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恩施高中聂子楠以708分成为湖北物理类总分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襄阳五中李慕凡以680分成为湖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江西(3+1+2)
江科附中乐文韬以694分成为江西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类录取。
江科附中张扬以684分成为江西历史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安徽(3+1+2)
合肥一中贾文卓以715分成为安徽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合肥一六八中学张卓唯以700分成为安徽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
湖南(3+1+2)
永州四中林哲锋以720分成为湖南物理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长郡中学王雪睿以682分成为湖南历史类状元,被北京大学录取。
广东(3+1+2)
化州一中附属实验学校赖冠熹以706分成为广东物理类状元,被清华大学录取。
广东实验中学刘宇宸以706分成为广东物理类状元。
湛江一中宋伟帆以695分成为广东历史类状元,选考历史、化学、生物,被北京大学录取。
浙江(3+3)
宁波镇海中学蛟川书院王奕文以726分成为浙江高考状元,被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录取,同时是温州中考状元。
山东(3+3)
肥城一中于坤源以712分成为山东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录取。
北京(3+3)
清华附中某同学成为北京高考状元的传闻。
天津(3+3)
天津南开中学杨策以713分成为天津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计算机类录取。
上海(3+3)
华东师大二附中沈宜文以634分成为上海高考状元,被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类录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44。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第八条 学校地址: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邮编31140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原则,结合本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当批(段)次招生计划数的1:1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若征求志愿后部分专业仍未满额,则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或调整招生计划。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未满额计划由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进行再次填报。如在各阶段完成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征得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按顺序志愿投挡方案进档考生,学校录取工作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要求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设有选考科目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高水平运动队招考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考生应按照所属科类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1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报考我校
中医学专业,择优录入“中医学直博实验班”,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大学本科阶段免除所有学费,研究生阶段设立专项奖学金;各培养阶段经考评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在科研训练、导师配备、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2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报考我校
中药学专业,择优录入“中
药学直博实验班”,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大学本科阶段免除所有学费,研究生阶段设立专项奖学金;各培养阶段经考评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在科研训练、导师配备、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 专业报考建议。鉴于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报考
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为惯用右手考生,建议报考
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58CM(含)以上。
第二十一条
临床医学、
儿科学专业录取后随机分配归属培养学院,按照“统一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三条 对“三位一体”、“专升本”、“高水平运动队”、“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表备注栏。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各专业预交学费与年度招生专业计划一并公布,考生可在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传 真:0571-86613520
联系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滨文校区)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瑞迪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瑞迪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瑞迪网:
www.ruidir.net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