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报考 > 正文

英语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07-06 20:44:40 | 瑞迪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政法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0652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英语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英语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译: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271;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江苏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外语专业;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报考本语种专业。所有非外语类专业不限语种。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瑞迪网

第十九条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微博:上外招生。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

英语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校代码为11846;现有3个校区,其中用于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有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南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第三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高分高录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对于达到学校录取要求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作调剂录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九条 根据我校专业及办学特色,要求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⒈ 高中阶段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

⒉ 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的学生;

⒊ 有体育特长或文艺特长的学生;

⒋ 其他符合教育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优先录取条件者。

第十一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和外交学国际商务(全英教学)、教育学英语教育)、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政治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的除外)。

第十二条 对于总分进档的考生,如相关科目成绩优异,可适当考虑其志愿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各省级招办保护高分考生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适量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各省级招办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加分仅为参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⒈ 没有特别说明的专业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入围的考生;根据生源情况,调节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第十七条 保送生、小语种(非通用语种)提前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费:艺术类专业按类别为6000~10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180元/生·学年,外语、理工类专业4730元/生·学年(执行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7]186号”文件);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北校区视不同住宿条件为500~1500元/生·学年,南校区为1700元/生·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二十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⒉ 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

⒊ 社会助学金:许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二十三条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对合格毕业生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校区布局,2009级新生安排在北校区就读的有: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财经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安排在南校区就读的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英语教育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邮政编码:510420,电子邮箱:zsb@mail.gdufs.edu.cn,学校网址: ,

咨询电话:020-36204310、36207054(传真)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该文章转载自搜学网:

英语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65.29万平方米。学校占地总面积26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0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阳光招生等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3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生比、近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武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由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培养,适用于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到以上五个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相关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6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奖项详见我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swupl.edu.cn

招办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8

招办网址:http://zs.swupl.edu.cn

招办邮箱:xsczsb@swupl.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493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部门联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以上就是瑞迪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瑞迪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瑞迪网:www.ruidir.net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英语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推荐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024-06-08 13:01:55
宁夏公安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宁夏政法干警招考简章
宁夏公安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宁夏政法干警招考简章

宁夏2014年政法干警招考简章政法干警频道讯:宁夏2014年政法干警招考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公告为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现公告如下

2024-04-20 01:05:10
华侨学校招生专业简章本科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华侨学校招生专业简章本科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暨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

2024-04-05 01:52:24
骨伤科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骨伤科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2013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高考频道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与办学概况第一条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2024-02-18 22:15:05
云南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云南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文山学院招生简章文山学院是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文山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文山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2024-05-20 00:58:17
西南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江南大学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江南大学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西南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

2024-05-12 21:07:50
音乐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音乐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一所重点音乐院校,具有深厚的音乐文化底蕴和优秀的师资力量。为了培养更多的音乐人才,该学院每年都会面向全国招生。本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首先,报考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和基础。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需要参加我省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并在文化课考试中达到本科线以上的成绩。另外

2024-04-27 19:02:27
新疆舞蹈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江南大学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新疆舞蹈专业招生简章本科 江南大学舞蹈编导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北华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北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北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

2024-05-31 13: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