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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转评] 上海浙江新高考改革:为何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这么大?

2024-11-13 06:08:44 | 瑞迪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医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1010471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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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转评] 上海浙江新高考改革:为何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这么大?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含专升本)、环境科学(含专升本)、法学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护理学经济学(含专升本)、电子商务(含专升本)、会计学(含专升本)、市场营销(含专升本)、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转评] 上海浙江新高考改革:为何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这么大?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16个院(部)。现有33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 2020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开设有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儿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本科专业;管理学院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本科专业;国际教育学院开设有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本科专业;体育学院开设有运动康复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开展海外办学项目,开设本科专业为中医学,学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第八至十学期回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2020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5500-60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4400-50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文化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18000元/生·学年。
高职高专:针灸推拿(单独考试招生):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各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学生,拒签处理办法:
因个人原因或非身体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拒签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因政策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1区S810室。
各院部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0371-55321600 / 55321906
药学院:0371-56725598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
康复医学院:0371-56635368
管理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86536532 / 60996051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教育学院:0371-65676792 / 65962930
体育学院:18039572515 / 13783590475

河南中医药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转评] 上海浙江新高考改革:为何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这么大?

[转评] 上海浙江新高考改革:为何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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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近想了解新高考改革,看了不少文章。以下两篇文章有助你了解改革措施及问题,辩证看待改革。

浙江和上海2017年的高考录取已结束。总体看来,虽然浙江省出现了极少数考生的“误报”志愿事件,但是,两地作为我国高考改革的首批实验省份,第一轮高考实验较为平稳收官,不论是浙江实行的分段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还是上海实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最终投档、录取结果,都基本符合考生的期待。

从2017年9月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4个省市,将在浙江和上海之后启动新高考改革。在这个时候,分析浙江和上海高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接下来进一步完善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以及推进全国新高考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轮高考改革实验结束:理想很丰满

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具体内容包括:实行3+3科目组合、文理不分科、外语科目一年多次考、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纳入高考、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取消高考奖励性质加分、逐渐取消高考录取批次,等等。

最核心的内容就是“3+3”科目改革,浙江省是3+(7选3),上海是3+(6选3)。科目改革在高考改革方案推出时,被赋予很多意义,主要就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具体包括:

其一,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
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不像以前3+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只有2选1,可以鼓励学生按照学科兴趣来选择科目。

其二,扩大学生课程选择权。
以前学生都被安排在一个固定的班里学习,现在则实行选课走班,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课程学习选择空间,不能说是国外中学那样的完全学分制,但可以说新高考之后,很多高中都开始实行走班制。

其三,扩大学生考试选择权。
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外语科目考两次,选择最好一次计入高考成绩,全国各省今后都一样,因此学生的考试选择权扩大了。浙江省更进一步,7选3的选考3门也可以考两次,因此浙江有4门科目考两次,改革的复杂程度和难度程度比上海也因此大很多。

其四,扩大学校对学生的选择权。
新高考不仅有“3+3”科目改革,还有要求取消录取批次的改革。今年浙江省把所有录取批次都取消,所有学生可以同时填报本科和高职志愿(在浙江今年高考录取中出现的学生志愿填报失误的“乌龙”事件与此有密切关系,当然,这不是取消批次改革的问题,而是说改革还存在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海在2016年时,就取消了一本、二本录取批次的区别。取消录取批次,非常重要的价值是可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不再按照批次、按照“身份”来选择学校,而要关注学校本身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

其五,扩大学生专业选择权。
实行新高考改革之后,浙江和上海两地的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发生了改变:上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学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以填报4个专业,总共可以填96个专业;浙江省实行分三段填报志愿,每一段所在学生可以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

现实很骨感:不可忽视的功利倾向

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目标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扩大学生选择权的改革存在被功利对待的情况。

客观而言,在有的地方、学校,学生的权利是落地了。但是, 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不完善之处,以及学校、学生、社会以功利的态度来应对这一轮改革,因此,有的地方反而出现更加严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 部分学校以功利的态度对待新高考。

学生自由选科变味“套餐制”
6选3有20种组合,7选3有35种组合,这是理论上的组合,理论上可以扩大学生的科目选择权。但是,调研显示,大多数学校能够提供7到8个组合给学生选择已经非常不错了。

学校认为,如果要给学生提供这么多的科目组合选择,意味着必须开设更多的课程,也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可学校师资不够!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研究显示,要落实新高考改革方案,教师要增加30%,使师生比达到1:8左右。如果实行大规模的走班制,则需要有更高难度的学校管理,还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管理能力。最重要的是,不管怎样选,学校必须关注学生最终的高考成绩,给了学生20种组合选择,如果最后高考成绩不理想,家长不满意、学生不满意。

综合各种情况,有的学校就采取“套餐制”,结合学校师资情况,给学生设置几个科目组合套餐,供学生选择。不可否认,套餐制相对于以前也有进步,但距离实现学生充分的科目选择,还有很大的距离。

浙江省有4门科目考生可以考两次,高二就有两次选考机会,结果导致有部分高中在高一时,同时进行8门选考科目的学习。这样做的意图很明白,就是争取让学生高二完成3门选考考试,之后就只学语数外。

上海比浙江的情况好一点,因为上海每门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且高二只安排了生物和地理两门科目的选考,其他科目的选考则安排在高三下学期。但就是如此,包括上海有的著名高中,也明确告诉学生,必须在高二把这两门干掉,或者高二至少考掉一门,否则高三要3+3,很难和其他3+1的学生比拼。很多家长很苦恼,说学校告诉我们必须选两门,如果不选两门,今后你们自己出了问题我们不管的。

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按理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其中一次。但从实践情况看,上海参加秋季高考的学生,至少95%以上两次考试都参加,第一次100%都参加,第二次只有极个别没有参加(有一所高中,高三毕业生400名,只有4人没参加,而且这4人准备出国留学,要学习德语)。一方面是学生觉得多考一次,说不定可以考出更高的分数,另一方面则是学校告诉学生,第二次除非特殊原因,必须参加。

其次, 学生和家长也以功利态度来对待。

选学校只图虚名,选科目只求高分
新高考改革设计,没有打破一个基本框架,就是按照3+3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所以学生在选择科目的时候,首要关注的还是哪一个科目组合会得到高分,不管3+(6选3),还是3+(7选3),很多学生在选择的时候,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包括学科兴趣、未来的大学兴趣和专业兴趣)。

今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出现误报的“乌龙”,有考646分的学生填报了作为独立学院的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原因何在?

除了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把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和母体学校招生计划混在一起,对独立学院的标识、提醒不够外,出现这种情况也与学生在高一选科时,没有考虑自己的兴趣和长远的升学规划,是有关系的。因为高一选科,就应该基本确定大学、专业目标,要了解学校,了解专业。在填志愿的时候,连同济大学和同济大学浙江学院都分不清楚,意味着他在高中选科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以能考出多高的分数来选科,而非结合自己的兴趣选科。

来自浙江省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高考共有29.13万考生,比去年减少1.6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5.01万人,单独考试招生报名4.12万人。但是选考物理的学生只有8万多,占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的30%多一点。而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26.86万人,其中文科9.95万,理科16.91万,也就是说,选择理科综合的学生占63%。上述数据对比告诉我们,实行新高考之后,选考物理的学生几乎减少一半。

为什么很多学生不愿意选物理?主要是觉得物理科目比较难,和高手比拼得到的等级不高,会影响高考分数。虽然有的高校的专业明确要求需要选考物理,但这些学生的考虑是宁愿考更高的分数,选好的大学,而不是选好的专业。

众所周知,如果学生以功利的态度对待选科,选物理科目的学生减少,这会对基础教育中的自然科学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问题如果不处理好,会引起基础教育质量的下降。

第三是社会功利对待新高考。

仍然关心分数,文理分科更明显、更提前
今年浙江高考成绩公布后,媒体马上关注的还是高考状元,这名状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是3A+,被媒体解读为3科满分,这是和改革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三门是以考生的百分位计等级,目的是为了扭转每分必究,可是,却又被解读为分数了。因此,针对计等级的改革,学生和家长质疑,既然最终录取看分数,为何考试时计等级呢? 瑞迪网

高考改革中,文理不分科是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希望避免学生过早分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可是,为应对选考,选科基本上在高一就进行,“分科”反而提前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中考改革将推进4+X科目组合,在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之外,由学生在其他科目中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任选X门。如果中高考改革导致的功利选科的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从初一起,学生就开始选科、分科了。比如一个偏理科学生,就主要选理科科目,文科达到基本合格要求即可。

新高考:理想和现实差距为何如此大

为什么会出现高考改革被功利化对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高考改革方案本身存在比较大的需要改进的空间。

总体看来,这一轮高考改革,重点是科目改革,而没有触及录取制度改革。也就是说,考试科目调整了,增加了考试次数,但是,最终仍是按考生的科目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虽然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实行“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但在实践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作用没有体现出来。

比如,浙江省给考生的选考科目提供了4次考试机会(高二两次、高三两次),学生可从中选择两次。从考生选择权角度看,这样的改革似乎扩大了考生权利,但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方面,这刺激部分学校、学生,在高二时,就把选考科目考掉,这无疑冲击了高中教学秩序,也把高考延续到整个高中三年,学生一次次参加考试就是为最后录取做准备。

另一方面,如果选考科目是按百分位计等级,是不适合考多次的,因为每一次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情况是不同的,比如甲乙两组跨栏比赛,A组有刘翔,B组没有刘翔,但AB组的第一名、第二名是等值的,那就会促使学校、学生对考试做功利的选择。

上海所有选考科目只考一次,而且最主要的一次是放在高考之前,因此,这没有整体影响到高中教学。而浙江的改革把高中教学打乱了,所有考生从高一开始就准备高考,拉开了战线,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在没有对高考录取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的背景下,扩大学生的考试科目选择权,不但会让选择权的落实受限,也会诱发新的应试倾向。

二是改革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至少几方面配套改革,是明显缺乏的。

(1)政府部门应该结合新高考,解决学校的师资、场地等问题。新高考实行选课走班,对高中阶段的师资、场地条件有很更高的要求,如果师资不足,选课走班就难以走下去。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上海,推进新高考改革之后,都存在师资、场地不足的问题,在其他地方推进新高考,这一问题会更加突出。

可目前来看,其他省市还没有针对新高考改革对高中教育的要求,在师资、课程建设上做出实质调整。比如有的高中,一个年级招3000多人,人数是上海一个年级的八九倍,这么庞大的规模,怎么走班?这些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教育部门需要根据3+3科目组合在高中推进遇到的问题,提高高中办学标准,包括师资建设标准、课程建设标准、校舍建设标准。根据新高考的选课走班要求,全国范围内的高中生师比要确定为1:10为宜,各地可以结合现实情况,明确适应新高考改革的生师比,按照这一比例加强高中学校师资建设和课程建设。目前,全国高中的平均生师比为14.95,北京为9,上海为9.45,浙江为12.92。如果按生师比10计算,推进新高考要增加50%高中教师,这是巨大的挑战。上海和浙江在推进新高考改革时,都觉师资紧张,那有的生师比达17的省市,师资缺口将特别大。

(2)在不改革高考按总分录取模式的制度框架下,实行多次考试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多次考试,服务的仍只是一次集中录取(这与国外多次考试、多次录取不同)。因此,建议浙江和其他将开始改革试点的省份,将选考科目的考试设定为一次,且安排在高三时进行。

多次考试从实践看,只是看上去很美,实践效果并不理想,不但增加政府部门的组考成本,还增加学生的考试负担,拉长高考战线。今年浙江高考,有记者在现场问学生、家长,今年高考轻松不轻松,学生和家长都说很轻松。因为这样的高考已经参加过多次了,从高二就参加了。这是真正的轻松吗?!

(3)高中学校要根据新高考,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教育。这是学生理性选择学科、选择考试的需要,也是培养学生自主性、独立性,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的新学校管理方式的需要。

(4)谨慎推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改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需要学生有非常明确的专业兴趣,对大学和专业都十分了解,同时大学各专业有自己的办学特色。从当前情况下,这些条件并不成熟。

(5)高考改革必须坚持推进招考分离。只集中进行科目改革,将无法根本扭转应试倾向和功利选择。只要还实行集中录取制度,用单一标准来评价学生,高考改革不管怎么进行科目调整,改来改去,都可能原地打转。

在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中,上海的春季高考是真正具有招考分离意义的改革。考生先参加统一测试,再参加学校的面试,一名考生可以申请两所大学,拿到两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目前上海所有地方本科院校都参加这一考试、招生。但遗憾的是名额还有限,在2000名左右,如果上海本科院校50%以上的录取名额,甚至更高比例的名额都通过招考分离形式的春考录取,其他外地院校也逐渐参加,那么,招考分离的改革就可以扩大。

只有大学实行自主招生,独立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而不是把学生纳入一个分数标准体系排序、投档、录取,才能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学科,发展个性和兴趣。

以上转自网帖。

下面补充说明浙江高考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制度的意义,来自知乎@神采洋
链接:

不考虑某些高中在读生觉得被坑了后的愤怒和某些高中在读生觉得自己走运了的欣喜,单纯从心理统计和测量的角度来分析一下“等级赋分”这一制度。

对于按照成绩在该次考试中的所有考生中的相对排名赋予相应的成绩这一制度,其实并不是什么新奇的制度,我们熟知的四六级就是按照同样的思路来给出最终得分的。而高考曾有一段时间也是按照这样的方式来打分的,只是大部分省市后来取消了这一制度而改回纯粹的卷面分直接相加。这种赋分方式其实就是统计学中的z分数(标准分数)的变式。标准分数的换算公式是这样的:z=(X-M)/SD,其中X表示原始分数(卷面分数),M表示平均数,SD表示标准差。 如果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的分数分布满足正态分布 ,则由z分数可以直接得出某考生在总体中的相对位置。例如:如果某次考试所有考生分数分布满足正态分布,某人原始分数是90分,所有考生平均分为60分,标准差为10分,则该生z=(90-60)/10=3。根据正态分布表可以知道该生成绩比99.86%的考生都高。

使用标准分数至少有若干优点是原始分数所不具备的:
1.标准分数可以直接相加,而原始分数原则上是不能直接相加的。由于标准分数采用了相同参照点——即以标准差为“单位”,以原始分数的平均数为零点——所以标准分数可以直接相加来表示某人在各门不同科目上成绩的总和。但原始分数不具备这一优点,因为不同科目的难易不同,总体分布也可能不同。举个例子,我们都知道相对而言,数学的难度会大于生物,那么在总分一百分的情况下,A数学考了98分,生物考了95分,B数学考了96分,生物考了98分,谁的学习能力或学习水平更高呢?如果单看总分,那B会以1分的优势超过A,但是数学的难度可能是A的98是全省第一,而B生物的98分可能全省排下来几百名,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说A的数学98和B的生物98对于我们评判两人的能力具有相同的权重。如果按照标准分数进行转换,则A的总成绩可能好于B(在数学平均分50,标准差5,生物平均分80,标准差15的情况下就是如此)。

2.标准分数可以直接反映个体在总体中的相对位置,而原始分数很难做到这点。如前所述,在满足正态性的前提下,标准分数可能直接算出来相对位置,所以z分数本质上是一个相对量数,用以衡量个体在总体中相对位置。而原始分数直接相加几乎永远做不到这点,除非是满分或零分之类的极端情况。另外,在原本的原始分数制度中,高考录取仍然是按照个体在整个省中的相对排名进行的,这也就是我们说高考分数不重要,重要的是省排名的原因。试想,如果在一场满分750的高考中,我考了740,够高了吧?但如果其她人都是740+甚至750,那PKU,Tsinghua难道还有录取我的理由?如果以IQ为唯一评判标准,那么人才的选拔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在选IQ最高的(即使IQ最高的人得分只有100),而不是选IQ高于140的。

3.标准分数受到运气成分和试卷难度的影响相对较小。单次考试中得分受到运气和试卷难度的影响比较大,但标准分数考量的不是原始的得分,而是相对位置,因而受到的影响比原始分数小一些。如果群体的异质性比较大,那么甚至有可能虽然运气不好涂错了答案但是最终的得分仍然不会变化。

考虑到以上几点,采用标准分数或其变式作为选拔标准是最符合统计和测量的,或者可以说是最科学的。这大概也是国外考试多采取标准分的原因。但这也不是说用标准分就是万无一失的。

标准分的优点建立在几个假设之上:
1.样本具备足够的代表性。这也是引发很多重点高中的学生不满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某次考试重点高中的优秀学生参加得很少,而很多一般的高中生来“试运气”,那么该次考试的考生就不能代表全省考生的水平,这会导致区分度下降的问题。
2.总体应满足正态分布。如果因为试卷难度问题或考生水平问题等原因,总体不满足正态分布,那么标准分数便不能直接反映考生在总体中的相对位置,而浙江省又是按照百分比来赋予等级分,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最终的得分被强行正态化了,不能反映考生之间实际的差距。

如果就等级赋分这一制度在心理测量上的意义而言,浙江省的改革是非常有价值的,改正了总分这一原始而粗糙的计分方式,考虑了不同科目试卷难度不一等问题,采取了更为科学的计分方式。但是从实际实施的情况来看,似乎出了问题,在上述两个标准分数的前提假设并未满足的情况下就使用了标准分数,引发某些考生的不满,且从实际情况来看说是不公平也并不是很过分。至于从政策,社会公平等角度评价该次改革,以及如何应对结果,不在本答案讨论范围内,不予置评。

【皮皮说】
从理想到现实,总是隔着一条长长的路,尤其是当这个理想牵连的人足够多的时候。知乎的大部分回答在喷在骂,因为涉及到他们(老师家长学生)的切身利益,网上的资讯文章大部分重点关注改变,因为他们是政策制定者传播者。

作为关注教育并参与教育的理性分子,我在意改革的初衷以及合理性,我想知道改革实施的影响。改革方案不够完美,是否就要回到原地?那社会永远不会进步。改革不够体察民情,是否就要一意孤行?那国家永远不会进步。当改革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当落实着眼于逐步完善,当我们放下抱怨和愤怒,共同去探索更好的路,教育方能进步。我们看到,关于走班排课,选专业等问题,有的公司已经在利用科技手段去解决,比如智能生成一人一课表,人工智能评测学科和兴趣进行招生专业介绍和推荐等。

转这两篇,也是希望大家在观望,迷茫,痛骂之后,能够辩证看待,聚焦问题,为改革的完善努力。说到底,很多社会变革对于弱者的意义大于强者,因为改变才有希望重新洗牌而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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